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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十三五”生猪生产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本站 浏览数: 1952 发布日期:2018-01-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规定 ,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内容如下:

一 、规划简述

《响水县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规划范围包括整个响水县县域范围 。规划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

a、实现畜牧生态养殖 :到2020年,全面落实种养配套耕地(林地按10亩折1亩耕地计),畜禽养殖场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b 、控制生猪养殖总量:到2020年,全县生猪存栏量控制在40万头以内。通过调量提质,全面提高全县生猪生态化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水平,保持猪肉自给率100%以上,维护“菜篮子”稳定。加快推进生猪养殖标准化 、规模化和技术装备改造,由政府统一规划、财政全额投入 ,到2020年新增培育53家“公司+农户”现代化、机械化、生态化猪场,提升生猪生产水平,其中到2018年新增培育38家。

c、提升产业整体水平:大力提升设施化水平 ,力争到2018年基本完成规模养殖设施化改造任务。大力提升产业化水平,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龙头型主体带动为主的新型畜牧产业体系 。大力提升规模化水平,力争到2020年生猪出栏500头以上的大中型规模养殖比重提升到80%,家禽规模化水平提升到95%。大力示范推广标准化养殖模式 ,力争到2020年累计建成畜禽标准化示范场53个。

二 、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水环境影响 :养殖废水主要为猪尿、猪舍地面冲洗水 ,均属于高浓度有机废水 ,经无害化处理后用于农田 、果园 、菜园、苗木、花卉种植以及牧草地等,实现种养结合,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 。养殖场的猪舍 、粪污收集池 、厌氧发酵池 、沉淀池、干湿分离装置底部、猪粪棚底部等设施均要进行防渗、防雨水 、防洪处理,保证畜禽养殖废水不会发生泄漏并污染地下水及土壤。因此,各个养殖场建成营运后,不会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大气环境影响:规划实施后大气污染主要恶臭气体。恶臭主要来自猪舍,其次为粪尿收集池猪粪棚 、粪污收集池、发酵池、沉淀池,主要的恶臭气体是NH3、H2S。为减少臭气对周边的影响,生猪养殖场四周应加强绿化工作,种植适量的树木或经济作物,做好绿化工作,吸附臭气 。各个规划养殖场距离周围环境敏感点均在500 m以上,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围大气环境功能。

声环境影响 :各个养殖小区产生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猪群叫声、猪舍排气扇、干湿分离器等的机械噪声等 。养殖小区合理布局 ,设置绿化隔离带,经车间墙体隔声 、距离衰减后,噪声对周边居民点影响很小。

固体废物影响 :生猪养殖场固体废物主要为猪粪、病死猪 、医疗废物以及人员生活垃圾等。猪粪便经干湿分离后 ,作为肥料定期外售给有机肥厂或农林业种植户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病死畜禽采用安全填埋井填埋处置。各个养殖小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收集,环卫所并定期清运生活垃圾。在采取了相应的对策措施后,固体废物对区域环境不大影响 。

环境风险:规划实施后 ,规划项目营运过程中可能存在着沼气事故风险 、卫生防疫事故风险 、废水排放事故风险 、畜禽粪便污染风险等风险事故。针对存在的风险 ,本报告及规划中提出了相应的预防 、监管措施和工程措施。在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可将区域养殖环境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可能造成的后果控制在环境可以接受的水平之下。

三、规划综合论证

响水县生猪生产发展规划的目标、布局、养殖规模与其他规划、政策及环保法规协调性较好 ,总体合理 。分析可知,响水县区域整体环境现状质量良好,具有良好的水资源和土地资源承载能力,通过建设规模化养殖场来加强污染防治,发展生态养殖,实现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响水县水资源、土地资源可以满足畜禽养殖发展需要。总体上看,响水县生猪养殖生产发展总体规模基本合理,在合理布局并以生态养殖模式为指导的前提下,当地环境不会对生猪养殖的发展形成制约,生猪养殖产生的污染物也在周边环境的可接纳范围之内。

四 、环境保护对策与减缓措施

(1)水环境保护对策与减缓措施

养殖场选址、布局必须符合《响水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及限养区划分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必须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水环境敏感区域。选址时可考虑与养殖基地配套的农业项目 ,使得实现本区域内的土地可持续利用。各企业 、养殖小区应设环保专员,负责各个养殖小区的环境管理工作,监督污染源管治工作 ,定期检查各个养殖场环保工作,确保养殖小区环保设施正常运转 ,开展各养殖小区人员教育、培训与环保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2)大气环境保护对策与减缓措施

养殖场选址、布局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有关规定 ,满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养殖小区猪舍设计科学 、合理,加强猪舍通风,实行雨污分流与清污分流。合理使用饲料 ,加强饲料营养物质的吸收。加强管理 ,固体猪粪等及时清运,减少场内暂存量。加强沼气池 、沉淀池沼气管理 ,确保固液分离效果,降低粪浆中固态物质含量,减少沼气产生量。各个养殖小区加强绿化,改善养殖小区内环境 ,同时起到隔音 、净化空气、杀菌、滞尘等作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及减缓措施

合理选址、布局,养殖小区距离周围环境敏感点在500 m以上。对饲养的猪只及时喂足饲料和水,避免猪只饥渴及突发性噪声产生。合理布局 ,防止噪声叠加和干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按照规范进行安装 ,设置绿化隔离带。

(4)固废污染防治对策及减缓措施

养殖场实行雨污分流与清污分流,畜禽粪便等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定期清运,实现100%资源化利用。医疗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病死畜禽采用安全填埋井填埋处置 。各个养殖小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收集,环卫定期清运生活垃圾。固废均能合理处置,零排放。

五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响水县生猪生产发展规划的目标、布局、养殖规模与其他规划、政策及环保法规协调性较好,总体合理 ,其产业定位能与当地的资源相结合。规划区域整体环境现状质量良好,响水县水资源 、土地资源可以满足畜禽养殖发展需要。环评明确要求养殖场选址 、布局必须符合《响水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及限养区划分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环评中针对性提出了规划实施的环境保护对策与减缓措施 ,使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实施能够符合环境保护和管理的要求 。规划应当参考本环评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县管理部门应当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100%高效循环利用 。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建议和要求的前提下,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的选址布局 、产业定位、发展目标是合理可达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通过电话 、e-mail及写信的方式联系,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 、规划单位及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响水县美丽乡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城规划路金色家园1号 

联 系 人:张加奎                        电话:0515-68871169

环评单位:江苏久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11号(九号街区)B3栋406-409

联系人:张俭                             联系电话:025-84650067           

                      

 

 

响水县美丽乡村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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